
治療療效的評估
怎麼判讀腫瘤的變化?
RECIST 1.1 是標準化的影像評估方法,不能只看單一腫瘤、腫瘤指標或有沒有新病灶,就自行判定療效。
完全反應(CR)
標靶病灶全部消失,病理性淋巴結短徑須小於 10 mm;整體完全反應還須符合非標靶病灶與無新病灶等條件。「沒有新腫瘤」本身不等於完全反應,更不等於保證治癒。
部分反應(PR)
標靶病灶直徑總和,比治療前基準減少至少 30%。淋巴結使用短徑,其餘可測量病灶通常使用長徑。
疾病穩定(SD)
縮小程度尚未達部分反應,也未符合惡化條件。穩定不代表治療沒有幫助。
疾病惡化(PD)
標靶病灶直徑總和,相較追蹤期間最小值增加至少 20%,且絕對增加至少 5 mm;或出現明確的新病灶。非標靶病灶的明確惡化也須納入整體判定。不是一定要同時長大又出現新病灶才算惡化。
追蹤時間與是否需要再次確認,依治療、症狀與研究規範決定;不是每位病人都固定每二至三個月或四週重測。
文字核對:2026年10月25日。出處:Eisenhauer 等,European Journal of Cancer,2009,RECIST 1.1;EORTC RECIST Working Group。一般衛教,請由醫療團隊判讀。
The RECIST criteria
影像評估,不等於分期或個人壽命
RECIST 1.1 是2009年發表的標準化療效評估方法,並非2026年新制定的分期。TNM描述疾病範圍;RECIST描述治療後病灶的變化,兩者用途不同。
醫療團隊怎麼測量?
治療前選取最多5個標靶病灶,每個器官最多2個。一般可測量病灶在CT上長徑至少10 mm;淋巴結須以短徑測量,短徑至少15 mm才可作為可測量的標靶病灶。是否能測量仍須符合影像品質與其他規定。
整體療效還要結合非標靶病灶、新病灶及臨床狀況。抽血腫瘤指標、單張影像或一個病灶的變化,不能代替完整判讀。
三種常見研究結果,意思不一樣
客觀反應率(ORR):達到完全反應或部分反應的病人比例。
無惡化存活期(PFS):研究所定起點到疾病惡化或死亡的時間。
整體存活期(OS):研究所定起點到死亡的時間。
腫瘤縮小不必然等於延長存活;研究的中位數是群體統計,不能直接當成個人的剩餘壽命。不同研究的病人、治療與追蹤方式也可能不同,不宜只拿數字互相比較。
免疫治療後變大,一定是假性惡化嗎?
不一定。多數惡化仍須認真評估,不能自行認定是假性惡化而延誤處理。2017年的iRECIST主要是免疫治療臨床試驗的資料判定架構,不能取代醫師的治療決策。
依iRECIST,出現尚未確認的惡化時,只有臨床狀況穩定且經醫療團隊評估適合者,才可能安排4至8週後影像確認。若症狀惡化、呼吸困難或身體狀況下降,應及時聯絡醫療團隊,不能為了等待確認而延誤處置。
文字核對:2026年10月25日。出處:Eisenhauer等,European Journal of Cancer,2009(RECIST 1.1);Seymour等,Lancet Oncology,2017(iRECIST);EORTC RECIST Working Group。一般衛教,實際判讀請與主治醫師討論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