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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靶治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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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Targeted therapy

標靶藥物大多是以小分子化合物或單株抗體的形式,針對癌細胞的特定基因,專一性的破壞或阻斷癌細胞的增生、分化、凋亡、轉移以及與血管生成有關的訊息傳導路徑,進而抑制腫瘤細胞的成長。不同於化療,標靶藥物不會一併毀滅正常細胞,也較無化療的噁心、嘔吐、掉髮、骨髓抑制、白血球下降等副作用,大多數患者較能接受。

在晚期肺癌的治療中,有驅動突變基因  ― 如:EGFR、ALK、ROS1 等,有特殊的抑制劑做為標靶治療。另外約有5~10%的患者帶有其他基因突變, 其中又以BRAF、RET或NTRK1融合異常最常見,

EGFR突變肺癌

台灣肺腺癌患者中,約5成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(EGFR)突變,可用標靶藥物治療。第一、二代肺腺癌EGFR標靶藥物治療

約1年後,會逐漸出現抗藥性,約60%的患者會產生T790M抗藥突變基因,包括 erlotinib (得舒緩, Tarceva), gefitinib (艾瑞莎,Iressa),或 afatinib (妥復克, Gilotrif)。這三種EGFR 酪氨酸激酶抑製劑,三者之間無差別,可任選其一。2018年的第四個藥物是Dacomitinib也加入第一線的治療。

如果一旦檢測出T790M基因突變,可用第三代標靶藥物泰格莎(Tagrisso)接力治療,osimertinib可通過腦血管障壁,亦可用於治療有腦部轉移的EGFR突變的NSCLC。大約19個月後會出現抗藥性。

2019/10歐洲腫瘤年會 (ESMO )最新發表研究,第一線治療使用第一代EGFR標靶藥物整體存活期可超過30個月,使用第三代 EGFR標靶藥物整體存活期超過3年。

ALK/ROS1突變肺癌

間變性淋巴瘤激酶(ALK)抑製劑。在約5%的NSCLC患者中發現ALK基因突變/或ROS1基因的藥物。服用第一代藥物截剋瘤(Crizotinib)後平均約1年時間就失效

因此有第二代標靶藥物安立適(Alecensa)、立克癌(Zykadia)問市,可進腦血管障壁,治療腦部轉移NSCLC。目前有健保給付第一線治療。但不論是哪一種藥物,平均9~12個月又會失效。

當對前兩線藥物無效後,還有第三代Lorlatinib,具有第二代特色,可進入BBB。對crizotinib 無效病人,又可使crizotinib恢復療效 可選擇。
 肺癌的另一種基因突變ROS1,約占肺癌病人的1~2%,標靶藥物截剋瘤(Crizotinib)也有療效,但目前有健保給付。

標靶治療對於多數晚期肺癌的患者可視為「續命藥」,當藥物失效之際,一般建議化療,再接再厲抗癌;如果腫瘤轉移到腦或其它器官時,也可以先針對轉移的部位採取局部手術或放射線治療,再繼續使用原先的標靶藥物治療,直至標靶藥完全失效為止。

適合標靶治療的族群 不一定適合免疫療法


有些患者標靶治療失效後,想轉而採用免疫療法,但研究發現,適合免疫治療的患者,與適合標靶治療的患者,常屬於「兩群不同病人」,這是因為通常腫瘤突變量愈大或抽菸的病人愈適合免疫治療,但適合標靶治療的患者往往是單一驅動突變,突變量較低,同時往往不抽菸。 
也有研究發現,不抽菸的肺腺癌女性,大都帶有驅動突變,適合標靶治療;反之,抽菸量大的男性患者多半屬於麟狀細胞肺癌,比較適合免疫治療。 
不過,無論如何,比起過去肺癌晚期無藥可醫的窘境,隨著肺癌新藥陸續開發,治療愈趨精準,現代醫療已能為肺癌患者爭取更多存活時間,這場與癌細胞的戰爭,武器不斷改良,勝率已提高不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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